印发连州市加快农民合作组织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连州市加快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农业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连州市加快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提高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座谈会精神及清远市市农业局下达给我市2013年农民合作社总数要达到350家以上的发展目标,按照“组织上再认识再发动,登记上再挖掘再促进,政策上再落实再扶持”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强化落实,努力实现我市各农产品品品建社、主导产业业业建社、产业基地处处建社、示范园区园园建社、有农乡村村村建社、龙头企业家家联社的目标,推动我市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激发我市农村的增产增收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鼓励和支持开展合作经营。
(二)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努力实现自我组建、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宗旨。
(三)坚持以当地资源优势和特色农产品为依托,增强参与市场的竞争力。
(四)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有效发挥“建一个组织、 兴一个产业、带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以政府引导、扶持、服务为支撑,边发展,边规范、边壮大。
三、目标任务
围绕农业主导产品、优势项目、特色农产品促进发展,积极 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涉农组织和带头人创办合作社,做到“村村有主导产品,一个产品一个合作社,一个合作社一个品牌”,特色产业规模化、商品化、专业化生产与流通,到2013年底全市保质保量达到350家以上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目标任务。 全市12个镇(乡)163个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每个联合社牵头组织成立一个以上有主导产业的农民合作社。
四、保障激励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加快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农业、发 改、财政、公安、国土、民政、科技、交通、工商、税务、质检和金融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组织管理股,并负责曰常工作。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农业办负责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 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加大宣传。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
利用会议、讲座、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合作 社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成功典型、经验、做法等,引导更多的农民创办和加入合作社,加强对从事农民合作社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合作社负责人、合作社财务以及合作社社员的培训,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合作社理论、政策和合作实践的带头人,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连州市各镇(乡)发展农民合作社任务分解表
连州市2013年各镇(乡)发展农民合作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目标数 |
备注(现有数) |
1 |
大路边 |
40 |
14 |
2 |
星子 |
48 |
36 |
3 |
龙坪 |
31 |
15 |
4 |
西江 |
23 |
17 |
5 |
九陂 |
28 |
16 |
6 |
连州 |
40 |
15 |
7 |
东陂 |
20 |
11 |
8 |
西岸 |
38 |
28 |
9 |
保安 |
31 |
17 |
10 |
瑶安 |
20 |
10 |
11 |
丰阳 |
23 |
7 |
12 |
三水 |
8 |
1 |
合计 |
|
350 |
187 |